甲公司2014年7月自行研发完成一项专利权,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实际发生研究阶段支出120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开发阶段支出80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2015年6月检查发现,会计人员将其摊销期限错误地估计为10年;2014年所得税申报时已按相关成本费用的150%进行税前扣除。经查验相关资料发现税法规定该类专利权的摊销年限本应为8年,摊销方法、预计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税法允许其调整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5年6月该公司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
- A
调增年初盈余公积6.25万元
- B
调增所得税费用上年金额25万元
- C
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56.25万元
- D
调减年初无形资产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