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16年3月31日批准报出,该公司在2016年6月份发现下列问题:(1)2015年年末库存钢材账面余额为310万元。经检查,该批钢材在2015年年末的预计售价为300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为10万元,长江公司2015年12月31日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015年12月15日,长江公司购入100万份股票,实际支付款项600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至年末尚未出售,2015年12月31日股票的收盘价为700万元。长江公司按其成本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3)长江公司于2015年1月1日支付2000万元作为对价,取得丁公司60%股权,实现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使丁公司成为长江公司的子公司。2015年度丁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长江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了投资收益120万元。下列各项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 A
因差错更正应调减2016年年初存货20万元
- B
因差错更正应调增2016年年初交易性金融资产100万元
- C
因差错更正应调减2016年年初长期股权投资120万元
- D
差错更正不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