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案41)2006年lO月15日,甲、乙、丙、丁、戊五人出资设立了以农业生态旅游为主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直生意兴隆,为扩大生产规模.出资l00万元的大股东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袁决增资事宜,提出的增资方案是:公司拟增资100万元;原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增资。2007年8月3日该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定于2007年8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增资事宜。临时股东会会议如期召开,表决的结果是甲、乙、丙赞同增资,丁、戊反对增资,其中赞成增资的甲、乙、丙拥有的表决权合计占表决权总数的60%;反对增资的丁,戊拥有的表决权合计占表决权总数的40%。会后,丁、戊拒绝履行增资决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甲是否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本案中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3)本案中增资决议是否合法通过?
简述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简述产品责任的概念。
我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的产品标识有哪些要求?
简述生产者的产品内在质量义务。
简述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