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公司是国家某行政机关主管的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润部分上缴”的独立企业法人。1992年,特别公司经其主管部门枇准,拟制作一种特别纪念章。为了使该特别纪念章能够充分表现其特别意义,该特别公司便开始设计其特别纪念章的正面图案。不久,特别公司便从一本杂志上发现了简单先生发表的一幅美术作品《简陋》,该公司认为《简陋》的色彩、图案和创意完全符合其纪念章正面图案的构想,便决定以此为模本。经过精心设计,以《简陋》之图案为正面图案的纪念章制作完成。该特别公司共制作了这样的纪念章2万枚。特别公司在选图、制作的过程中,自始至终未与著作权人取得联系。2003年10月,简单先生获知自己的美术作品《简陋》被特别公司使用,便与特别公司进行交涉,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简单先生认为特别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其美术作品设计制作纪念章,侵犯其著作权。而特别公司则辨称,其行为是一种执行国家套务的行为,是《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一种,不构成侵权。 问:该特别公司的行为是一种合理使用行为吗?为什么?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丧帽平居.简单发明专利应满足的实质条件没色伪研轿群杀矩叮爬燕丘杠地。
简述衡量创造性的标准。
简述外观设计的可专利性。
移辫赠摧塞咱勺.简要说明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培锯临盟坡怖楼题换弦柜刘跪斯此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