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朱某与其他三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雨花商贸有限公司。其中,朱某出资比例为10%,但并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其余三名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至2012年,雨花公司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向朱某解释的原因是连续亏损,不满足分配条件。朱某认为公司主营业务应有较大盈利空间,遂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对此予以拒绝。实际上,雨花公司自设立时起每年盈利。问题:(1)公司分配利润是否以盈利为提前?为什么?(2)雨花公司能否拒绝朱某查阅会计账簿?为什么?(3)如果朱某通过查账确认公司每年盈利,而公司仍然拒绝分配,朱某可以采取何种救济措施?
名词解释: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
简述破产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破产撤销权
简述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