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会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供应机床,要甲公司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文本。甲公司即对机床使用场地、配套设备及购置资金等做了准备,并于6月15日派人员前往签约,但乙公司提出要加价,未获甲公司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甲公司认为乙会司的行为造成了其为签约谈判花费的差旅劳务费、为准备工作支出的费用及未及时获得机床等损失。请问:(1)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3)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赔偿哪些损失?

  (1)合同未成立。因为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舍同成立。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虽经协商速成一致意见,但并没有签订合同书,双方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故该合同并未成立。

  (2)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舍同未成立,也就没有生效。只有对生效的合同,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行为时,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才应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甲公司为签约谈判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和为准备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多做几道

简述法条竞合说。

简述违约金的特征。

甲多年在国外留学打工,后在国内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其长期住在国外,该房交由其父管理。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以甲的名义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已交付房屋,约定三个月后办理过户手续。乙在未查明甲父是否获得代理权的情况下,便出资装修房屋,并乔迁入住。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表示坚决反对,并以非法占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乙迁出此房。法院判决乙退出房屋。乙因与甲父的买房合同,而蒙受了巨大损失,不仅损失了房屋装修、搬家费等,还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房产涨价导致损失,乙遂根据合同法状告甲父。请回答下列问题:(1)合同法理论称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何种类型合同?(2)《合同法》对此类合同如何规定?甲父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3)甲父在此案中,应对乙提起的哪些损失负赔偿责任?为什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计算机100台,每台单价1万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0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台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将30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台单价1.2万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佥20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赔偿甲公司支付给丙公司的违约全20万元损失。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问:(1)定金条款是否无效?(2)如果定金条款无效,是否会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为什么?(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责任?为什么?(4)丙公司能否直接要求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简述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利息支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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