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国内知名上市企业,2×17年年底A 事务所对甲公司的如下业务进行了审计,并就相关经济业务的处理提出疑问:
(1)自 2×16年开始,甲公司每年年末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10% 计提相应资金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计提该资金的目的在于解决后续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但有关计提金额并不对应于每一 在职员工。甲公司计划于 2×18 年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 2×16 年至 2×17 年两年间计提的资金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授予员工持股计划范围内的管理人员,员工持股计划范围内的员工与原计提时在职员工的范围很可能不同。如员工持股计划未能实施,员工无权取得该部分计入职工薪酬的提取金额。该计划下,甲公司 2×16年计提了 2 000 万元。2×17 年年末,甲公司就当年度应予以计提的金额进行了以下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管理费用 2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 500
(2)甲公司在2017 年因战略转型,需要辞退一批不适合企业战略的职工,企业以职工自愿方式。辞退计划的详细内容已经报经董事会进行了批准,并经过工会同意。最后甲公司管理人员辞职30人,补偿金额为300 万元,销售人员辞职60 人,补偿金额为400 万元,生产工人辞职为50 人,补偿金额为350 万元。甲公司进行了以下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管理费用 300
销售费用 400
生产成本 350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1 050
(3)2×17年甲公司业绩快速增长,于当年制定并开始实施的利润分享计划,总部管理人员可以分享当年度利润的 2% 作为奖励。2×18年 2 月 10 日,根据确定的 2×17年年度利润,董事会按照利润分享计划,决议发放总部管理人员奖励 300万元。甲公司于当日进行了以下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
其他有关资料: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甲公司 2×17 年年度报告于 2×18 年 3 月 20 日对外报出(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简答题】
判断甲公司对事项(1)至事项(3)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对于不正确的会计处理, 编制更正的会计分录(无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不考虑当期盈余公积的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