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男,因与乙女交恶,遂意图报复乙女。甲于是购买汽油等燃烧物,并纠集另一犯罪嫌疑人丙(在逃)于2003年7月6日晚,用汽油于乙所居住的理发店放火。当晚,乙女因在别处打麻将而幸免,但因火势很大,将居住于理发店中的两名打工妹陈某与李某烧成重伤。案发后,甲被抓获,起初接受公安人员讯问时对以上放火事实供认不讳。甲在刑事拘留后委托律师吴某,吴某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甲后,要求甲保持沉默不得再回答侦查人员问题,并要求甲与自己签订正式的委托协议。律师吴某又去找受害人进行调解,允诺如果受害人陈某与李某放弃附带民事诉讼,接受私下和解将会得到巨额的赔偿。问:律师吴某在办理该案中,存在哪些违反《律师法》的行为?
白律师接受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免费为70多岁的张大伯代理请求不孝的儿女支付赡养费。在开庭当天,白律师因要会见另一客户便没有为张大伯出庭。后张大伯找到白律师,白律师说:“本来就是免费的,已经给你写了诉状,我的援助义务已完成,出不出庭都由我。” 问题:白律师说得对吗?
案例:王律师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一合同纠纷案的代理人。在与原告丁某往来多次后,丁某对其很是信任,进而称兄道弟无话不谈。本案终结后二人继续交往,王律师顺便了解到有关丁某商业上的其他一些情况。后在一次酒会上,他向一位刚刚认识的广州商人朱某,透露了丁某公司准备低价从黑龙江某乡镇购进一批中药材的有关信息,于是被同样做药材生意的朱某先抢了商机,从而给丁某公司造成巨大损失。问:根据有关规定,对王律师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构成的犯罪有哪些?
张律师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代理一合同纠纷案的代理人。在与原告李某往来多次后,李某对其很是信任,进而称兄道弟无话不谈;本案终结后二人继续交往,张律师顺便了解到有关李某商业上的其他一些情况。后在一次酒会上,他向一位刚刚认识的广州商人昊某,透露了李某公司准备代价从河北安国购进一批中药材的有关信息,于是被同样做药材生意的昊某先抢了商机,从而给李某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问:根据有关规定,对张律师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简述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