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吉安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吉安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向100名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万份股票期权。高管的行权条件为:第一年年末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8%;第二年年末该公司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6%;第三年年末该公司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2%。符合行权条件后,每持有1份股票期权可以自2017年1月1日起1年内,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股普通股股票,在行权期间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失效。吉安公司估计授予日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20元。2014年至2017年,相关资料如下:
(1)2014年2月,吉安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10000万股,共支付款项100000万元。
(2)2014年,吉安公司有2名高级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年末净资产收益率为15%。该年年末,吉安公司预计未来两年将有2名高级管理人员离开公司,预计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能够达到目标,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22元。
(3)2015年,吉安公司有3名高级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年末净资产收益率为16%。该年年末,吉安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将有2名高级管理人员离开公司,预计3年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将达到12%;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24元。
(4)2016年,吉安公司有1名高级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年末净资产收益率为14%。该年年末,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25元。
(5)2017年3月,94名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行权,吉安公司共收到款项47000万元,相关股票的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要求:(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编制吉安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14、2015、2016年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17年3月,吉安公司高管行权时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