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古印度法的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印度法的核心内容。根据婆罗门教法的规定,各种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是截然不同的。最高种姓为娄罗门,即祭司种姓,掌握宗教祭祀大权;第二种姓为刹帝利,即武士种姓,掌握军政大权;第三种姓为吠舍,从事商业或农业生产.属平民种姓;第四种是首陀罗,从事低贱职业,多数为奴隶。前三个种姓被认为是“再生人”。除自然生命外,还可因入教而获得宗教上的再生;首陀罗是“非再生人”,只有一次生命。各种姓间戒备森严,不得同桌而食,同井而饮,同席而坐,同街而居。

多做几道

名词解释:《萨克森城市管辖法》

名词解释:城市同盟法令

名词解释:市民权

简述西欧中世纪城市法的基本内容。

城市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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