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付出对价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它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一项投资性房地产。甲公司该企业合并及合并后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付出对价的信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它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560万元,(包括成本5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6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账面价值为250万元(包括成本2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50万元)。当日办理完毕相关资产转让手续,甲公司于当日取得对乙公司的控制权。乙公司当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账面价值为950万元(其中股本为500万元,资本公积为300万元,盈余公积为5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是一批存货评估增值引起的:该批存货的账面价值为40万元,公允价值为90万元。至2016年年末,该批存货已对外出售30%。
(2)2016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项无形资产,售价为60万元,账面价值为4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摊销,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
(3)2016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3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3万元,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它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实现其他综合收益20万元(已扣除所得税影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5万元。
(4)2017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0万元,除此之外,当年未发生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至2017年年末,剩余的评估增值的存货已全部对外出售。
(5)其他资料:假设该项合并中,乙公司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相同。甲、乙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
【简答题】
编制2016年年初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的会计分录,并计算该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