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王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考点: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1)公司连续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5 年盈利不分红)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合并、分立、转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期满事出要存续)

         【提个醒】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 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多做几道

D公司承担何种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未背书前,F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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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C公司是否因B公司的背书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有权向甲和C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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