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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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考点: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 日,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申报期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多做几道

D公司承担何种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未背书前,F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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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C公司是否因B公司的背书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有权向甲和C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该科目易错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