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
2013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由100%下调至75%,而住房抵押贷款的一套房风险权重为45%,二套房风险权重为50%。
对于已利用商业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政策执行。
某公司股东在以个人身份申请商业用房贷款商业银行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其公司财务报表、业务资料并进行审核。
以汽车作为抵押物抵押权自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时生效。
根据最高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的司法解释,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