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效果评价是风险为本监管的落脚点,也是风险为本监管制度有效性的根本所在。
银行风险监管指标设计以风险评估为核心,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主体,兼顾分支机构,并形成分类、分级的监测体系。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是巴塞尔委员会在总结国际银行监管实践与经验的基础上,归纳提出的银行监管最佳做法,是有效银行监管的最低标准,而不是最高要求或规范性做法。
现场检察是风险为本监管最为核心的步骤。
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动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