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法院组织法》第37条的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23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陪审员由选举产生,法官老林无权临时聘请盘叔为陪审员。
B项:说法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第4条规定:“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年满23周岁;(四)公道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五)身体健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第7条的规定,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组织选任;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由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选任人民监督员。盘叔符合人民监督员的条件,检察院可以聘请盘叔为检察监督员。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盘叔得到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并无偿充当诉讼代理人并无不当。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公证法》第18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五)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从题目中可以看出盘叔并不具备(四)、(五)两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