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如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甲银行及其支行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甲银行直接从李某在甲银行下属的丙支行账户内扣划了18万元存款用于偿还张某的借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李某与甲银行关于直接在账户内扣划款项的约定无效

B

李某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

乙支行收回20万元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之前,李某不得向张某追偿

D

乙支行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抵销,保证

       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张某作为债务人,乙支行是债权人,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22条第1款之规定:“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乙支行虽然在名义上具有独立性,但是财务上由甲银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因此其债权也统一归到甲银行的名下,从而甲银行成为张某的债权人。但乙支行有独立的债权主张的权利,不能以甲银行的名义来主张。

       再看李某和甲银行下属丙支行的存款关系,李某在丙支行有18万元存款,李某是债权人,丙支行是债务人,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丙支行的债务也统一归入甲银行,即李某对甲银行有18万元的债权。

       在张某对甲银行20万元的债务关系中,李某承担保证责任,由于没有约定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因此意味着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若当清偿期届满张某不能偿还,则甲银行可以向李某主张20万元的债权;同时,由于李某对甲银行也有18万元的债权,则在李某和甲银行互负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根据《合同法》第100条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李某和甲银行之间的特别约定即为约定抵销。当李某通过约定抵销被扣除了18万元存款,即表示李某代张某清偿了18万元,李某有权向张某追偿18万元。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合同法》第100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李某与甲银行的约定属于约定抵销,有效;该约定也可视为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和程序,符合意思自治原则,不违法,有效。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李某和甲银行之间通过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了保证合同,没有法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存在,因此保证合同有效,李某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保证人可以就自己替债务人清偿的部分,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即本案中,李某替张某清偿了18万元,便可以向张某追偿18万元。

       D项:说法正确,当选。虽然在财务上乙支行收到甲银行的统一资金调度,但是乙支行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诉权,主张权利,因此乙支行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多做几道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

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

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

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C

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

D

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责任

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

B

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

C

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害

D

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某日,乙玩耍时将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划伤。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

B

甲已尽到监护职责,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C

用乙的财产向丙赔偿,乙赔偿后可在甲应承担的份额内向甲追偿

D

应由甲直接赔偿,否则会损害被监护人乙的利益

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

B

医院实施该手术,无法取得田某的同意,可自主决定

C

如因医疗器械缺陷致损,患方只能向生产者主张赔偿

D

医院有权拒绝提供相关病历,且不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