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殴打丙,致丙长期昏迷,乙在案发后潜逃,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丙的妻子、儿子和弟弟都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B

甲、乙可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共同被告人,对故意伤害丙造成的物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丙因昏迷无法继续履行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D

如甲的朋友愿意代为赔偿,法院应准许并可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

     本题考查的是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内容。

     A项:说法正确,当选。《刑诉解释》第138条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本案中被害人丙长期昏迷,丧失行为能力,丙的妻子、儿子和弟弟作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诉解释》第146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据此,本案中,由于乙案发后潜逃,不在案,因此,乙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选项B把甲、乙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共同被告人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C项:说法正确,当选。《刑诉解释》第138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造成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据此,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但是,不包括今后可能得到的或通过努力才能挣得的物质利益。C选项中丙因昏迷无法继续履行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是由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因此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D项:说法正确,当选。《刑诉解释》第143条第2款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刑诉解释》第157条的规定,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根据上述规定,选项D中甲的朋友愿意代为赔偿,法院应当准许并可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

多做几道

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根据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

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法性

B

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C

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D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

交通肇事罪

B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刑讯逼供罪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

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

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

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

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公安机关

B

检察院

C

法院

D

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

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

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

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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