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6条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体现了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基本理念的平衡

B

体现了刑事诉讼具有追求实体真实与维护正当程序两方面的目的

C

再审不加刑有例外,上诉不加刑也有例外

D

审判监督程序的纠错功能决定了再审不加刑存在例外情形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

        AB项:说法正确,当选。本题考查的是对再审不加刑原则的理解。再审不加刑原则,是指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过去,我国传统诉讼价值观念追求绝对实体真实,要求诉讼活动不枉不纵,以刑事实体法准确惩罚犯罪,再审程序长期坚持“有罪必纠”理念,因而没有“不加刑”之说。随着人权保障理念的兴起并被写入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要求正确地贯彻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与再审制度,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申诉权。如果申诉后反而加重了被告人的刑罚,恶化其处境,就可能使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申诉产生顾虑,即使认为已生效的判决不正确,也不敢申诉,惧怕再审,客观上导致限制了被告人行使申诉权的结果,使再审制度流于形式。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6条的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是在坚持惩罚犯罪的同时,原则性地规定了“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正是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基本理念平衡后的结果,体现了刑事诉讼具有追求实体真实与维护正当程序两方面的目的。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D项:说法正确,当选。《刑诉解释》第386条的规定,再审不加刑原则是指“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有“一般”就有例外,由于我国审判监督程序坚持的是“有错必纠”理念,哪怕检察院没有抗诉,由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特殊情形下也可以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体现了再审不加刑有例外,但该规定并没有体现上诉不加刑有例外。

多做几道

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根据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

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法性

B

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C

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D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

交通肇事罪

B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刑讯逼供罪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

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

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

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

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公安机关

B

检察院

C

法院

D

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

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

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

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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