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某施工单位承担了我国东南某地直埋光缆线路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项目负责人在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开会,由现场勘察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并指定由质量负责人兼任安全员,会议没有做书面记录,会后按照分工分别投入工程施工。
在材料进场检验时,检验人员仔细对各种材料外观、材料出厂合格证进行了检查,并对光缆长度以及光电特性进行了抽测,各种检验均有记录。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在开挖光缆沟工作进行中,项目部从天气预报中得知强台风即将来临,于是在没有通知监理工程师的情况下,决定赶在台风来临前把光缆布放在还在开挖的光缆沟中,并立即回填,以免光缆沟被冲毁。事后,监理工程师拒绝为沟深和放缆等隐蔽工程签字。
事件二:施工单位在中继段测试时,发现有一芯光纤衰耗过大,经现场分析确认是由于光缆本身质量不合格造成的。
二.问题
1.指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说明进场检验工作有哪些不符合规定。
3.监理工程师拒绝签字是否合理?简述理由。
4.事件二发生后施工单位应该如何进行后续工作?相关损失分别由谁承担?
5.列出至少四项本工程线缆敷设阶段的质量控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