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应力管桩基础。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按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预应力管桩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按合同要求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所示(时间单位:月),并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和确认。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专业分包单位将管桩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遭到了监理工程师拒绝。在桩基施工过程中,由于专业分包单位没有按设计图纸要求对管桩进行封底施工,监理工程师向施工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停工令,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监理工程师应直接向专业分包单位下达停工令,拒绝签收停工令。
事件二:在比较密封的地下室设备管道安装气焊作业时,火星溅落到正在施工的聚氨脂肪水涂膜层上,引起火灾。
事件三:当施工进行到第5个月时,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导致工作B延期2个月,造成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13000元。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问题
1.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是多少个月?指出该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用工作表示)。
2.事件一中,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分别说明理由。
3.事件二中属于几级动火?施工现场动火等级分为几级,分别如何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两项索赔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