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1年10月,某市F区人大进行换届选举。5月初,高校教师王某通过微博公开其参选该区人大代表的意愿,并公布了个人身份和简历等基本情况。该条微博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知识 和选举法相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王某参选行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王某要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1.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 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王某可以据此行使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我国选举法对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公民参选人大代表以及一切选举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选举法,王某要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须经过以下程序。首先,王某要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审查和确认其选民资格。其次,王某需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可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提出,也可由选民 10人以上联名提出。再次,王某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后,要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还需由选举委员会将代表候选人名单交选区选民小组协商、讨论后确定;如代表候选人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 则需在选民小组协商、讨论后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加以确定或者经由预选确定。

多做几道

陈某夫妇靠捡拾垃圾为生,几年中“捡回”5名残疾弃婴,并筹钱为孩子们治病。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陈某夫妇不具备法定收界条件,且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属非法收养。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对相关法律规定表示无法理解,认为陈某夫妇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应予充分肯定。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请根据法与道德关系的原理,对陈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进行分析。
(2) 针对人们的态度和观点,阐述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
联系我国法治现状,论述立法民主原则的内容、要求及意义。
某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牵某,在全国人大代表小组讨论会上,论及政府有关民营经济的一些政策和管理措施时,对其所在市领导的某些做法大加批评,言辞颇为激烈。该市领导获悉后极为不满,并安排 其秘书对李某的通讯往来密切监控。1个月后,该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宣布将李某遮捕。
请结合宪法学知识,分析李某的哪些权利受到侵犯,并说明依据。
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
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暉,匿桥下。久,以为行过,既出,见车骑,即走耳。”释之奏当:“此人犯哗,当罚金。”上怒日:“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顷,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当是也。”(《汉书·张释之传》)
(1)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①何谓犯?汉朝对于犯啤给予何种处罚?2廷尉在汉代司法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及职责如何?
(2)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阐述这段史料提供的历史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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