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公民普遍守法,才能实现社会的法治。公民普遍遵守法律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请从法理学角度阐述公民普遍守法的一般条件。
法的遵守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的含义。广义上的法的遵守,就是法的实施。狭义上的法的遵守, 又称守法,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守法包括积极守法和消极守法守法是维护秩序、实现法律目的的需要。认真遵守法律是广大群众实现自己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在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才能使提现在法律中的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实现,才能真正实现立法的目的。
守法的条件包括:
守法主体:指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当遵守法律的主体,即一定守法行为的实施者。在我国,按照宪法的规定,守法的主体包括: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的国外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守法范围:指守法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守法范围直接决定于一个国家法的渊源。在我国,守法的范围并不限于各种制定法,还包括有法律效率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
守法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可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是履行消极的法 律义务。这是指人们遵守法律规范中的禁止性规范,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二是履行积极的法律义务,这是指人们遵守法律规范中的命令性规范,作出一定的行为。行使法律权利是指人们通过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依法行使权利才是守法。

多做几道

陈某夫妇靠捡拾垃圾为生,几年中“捡回”5名残疾弃婴,并筹钱为孩子们治病。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陈某夫妇不具备法定收界条件,且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属非法收养。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对相关法律规定表示无法理解,认为陈某夫妇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应予充分肯定。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请根据法与道德关系的原理,对陈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进行分析。
(2) 针对人们的态度和观点,阐述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
联系我国法治现状,论述立法民主原则的内容、要求及意义。
某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牵某,在全国人大代表小组讨论会上,论及政府有关民营经济的一些政策和管理措施时,对其所在市领导的某些做法大加批评,言辞颇为激烈。该市领导获悉后极为不满,并安排 其秘书对李某的通讯往来密切监控。1个月后,该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宣布将李某遮捕。
请结合宪法学知识,分析李某的哪些权利受到侵犯,并说明依据。
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
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暉,匿桥下。久,以为行过,既出,见车骑,即走耳。”释之奏当:“此人犯哗,当罚金。”上怒日:“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顷,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当是也。”(《汉书·张释之传》)
(1)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①何谓犯?汉朝对于犯啤给予何种处罚?2廷尉在汉代司法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及职责如何?
(2)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阐述这段史料提供的历史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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