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有房屋一套,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齐某。双方合同约定:合同订立后3日内齐某搬八居住,产权变更登记自签约起3个月内由来某负责协助办妥。但是,签约1个月后,朱某又与不知情的周某签订合同,将谊房卖给周某,价格130万元,并为周某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现周某要求齐桌搬出该房屋。齐某遂与朱某、周某发生纠纷。根据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合同效力及有关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2011年,经调整)
- A
朱某与齐某的买卖合同自房屋产权人变更登记为周某之日起失效
- B
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
- C
朱某将房屋卖给周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 D
该房屋最终归周某所有
- E
朱某和周某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齐某可以起诉请求变更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