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l年11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块位于海边的100亩土地的使用权,以便在该地上建一栋豪华酒店。该地旁边有一家乙公司经营的商店,占地10亩。甲公司在购得该土地以后,便与乙公司协商,并于2011年12月初订立一份书面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20年内~g.g-拆除该商店以兴建高层建筑,从而阻碍甲公司的旅客在酒店内眺望大海。为此,甲会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以作补偿。后双方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2012年3月,甲公司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丙房地产开发公司,并向丙公司说明了与乙公司的合同内容。2012年12月,乙公司欲折掉房屋并兴建一栋五层楼的旅馆。丙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找乙公司交涉,请求乙公司停止兴建旅馆,乙公司以没有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为由拒绝了丙公司的请求。丙公司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乙公司停止兴建旅馆。 问:(2)丙公司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简述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条件。
2011年3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广场的一栋大楼出租给乙公司,每月租金150万元,按月收租,租期两年,从2011年4月1日到2013年3月30日止。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乙公司交付了押金和租金后,甲公司将楼房交付乙公司使用。此后,乙公司按期交租。2011年9月,甲公司因欠丙公司2800万元,便将该楼房抵押给丙公司,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约定:如甲公司不能在2011年12月底还债,丙公司将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但是一直到2012年1月,甲公司仍然无钱清偿对丙公司的债务。于2012年2月,丙公司要求行使将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问:(3)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抵押合同没有进行登记,丙公司能否行使对该大楼的抵押权?为什么?
2011年3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广场的一栋大楼出租给乙公司,每月租金150万元,按月收租,租期两年,从2011年4月1日到2013年3月30日止。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乙公司交付了押金和租金后,甲公司将楼房交付乙公司使用。此后,乙公司按期交租。2011年9月,甲公司因欠丙公司2800万元,便将该楼房抵押给丙公司,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约定:如甲公司不能在2011年12月底还债,丙公司将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但是一直到2012年1月,甲公司仍然无钱清偿对丙公司的债务。于2012年2月,丙公司要求行使将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问:(2)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抵押合同没有进行登记,甲公司与丙公司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乙公司是否取得该大楼的抵押权?为什么?
简述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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