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试述善意取得的成立条件与效力。

正确答案:善意取得的概念: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有偿转让于善意第三人时,该第三人即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法律制度。(2分)
一、善意取得的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1分)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1分)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1分)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1分)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1分)
二、善意取得的效力:
1、受让人与原所有权人之间的效力:受让人直接取得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2分)
2、转让人与原所有权人之间的效力: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请求赔偿损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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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

  某市土地管理局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某会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对土地用途、开发期限、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某公司于合同成立后,依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但来按约定的期限开发、利用土地,致使土地一直闲置。土地管理局在多次催促无效果的情况下,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土地管理局能否收回土地使用权?

  试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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