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票据权利取得的分类。

  答:票据权利的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1)原始取得。

  票据权利原始取得是指票据权利的取得不以原权利的存在或者不以原权利人的意志为依据的情形。原始取得的情形有两种。一  是票据以及票据权利在取得前该票据以及该权利不存在,属于新作成的票据以及新发生的权利。因票据的签发而取得的票据权利属于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二是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票据的善意取得人其所得之票据权利并非依据原权利人的意志,故为原始取得。

  (2)继受取得。

  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是指票据权利基于原权利人的意志而取得的方式。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在票据权利获得之前,谊权利已经存在;其二,票据权利的取得必须以原权利人的意志为依据.经原权利人同意。票据权利的背书转让就是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

多做几道

甲公司从乙公司拿到一张由丙公司签发的未记载金额但注明了限额10万元的空白转账支票,甲公司将金额补记为24万元后到银行转账遭银行拒绝,理由是丙公司存款不足。甲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丙公司称票据被恶意补记金额,拒绝付款。试问:(1)银行的拒绝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丙公司所签发的空白支票否是有效?其后果是什么?(3)丙公司的抗辩是否成立,为什么?

支票保付与汇票承兑有何区别?

甲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金额未填写,但在旁边注明限额7万元。乙为该支票的收款人。乙又是丙的债务人,乙欠丙10万元。丙向乙要钱,乙便将这张支票转让给丙。丙将金额补记为10万元,到银行提示付款。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以甲公司账户存款不足无法支付为由退票。丙找乙,要求乙还钱。乙称交付那张支票就是履行了债务,不能转账的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丙向甲公司主张追索权,要求甲公司承担票据责任10万元,甲公司称票据被恶意补记金额,拒绝付款。问:(1)银行拒付是否合法?(2)甲公司签发的金额空白的支票是否有效?其后果是什么?(3)甲公司的抗辩是否成立?

案例:甲公司董事会将总经理对外签署合同和票据的权限限定在金额100万元以下。某日,甲公司总经理为支付工程款签发了金额为120万元的支票。但该支票因空头被银行退票。持票人要求甲公司支付票款,被甲公司柜绝。其理由是:(1)该支票是总经理超越授权范围签发,公司不认可其行为,所以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袒,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2)该支票因为空头而无效,故不需要履行。(3)持票人提供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有权抗辩。问题:请逐一说明甲公司为自己辩解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甲公司为支付加工费,向乙公司签发支票一张。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清偿债务。丙公司提示付款时因支票出票人印鉴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遭退票。丙公司以票据关系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甲、乙公司支付支票金额,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问:(1)该支票是否有效?(2)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3)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4)此案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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