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当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全部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不足,最终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500万元也无法收回。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心。就源圣公司前期投入到环保项目500万元的损失问题,甲、乙、丙认为应当向霓美公司索赔,多次书面请求监事会无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可以起诉霓美公司

B

乙、丙不能起诉霓美公司

C

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甲

D

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源圣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项:说法正确,当选;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针对霓美公司的内部侵权,在符合法定流程的情况下,代位诉讼的原告,在有限公司中不设置筛选条件,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所以作为有限公司股东的甲、乙、丙均有权提起代位诉讼。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D项:说法正确,当选。代位诉讼结束后,胜诉结果应该归直接受害人即圣源公司来享有。

多做几道

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

A

本市环保主管部门证明,我厂排污从未超过国家及地方排污标准

B

天降大雨属于不可抗力,依法应予免责

C

经有关机构鉴定,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

D

张某鱼塘地势低洼,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其损失咎由自取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

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

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

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A

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及时通报污染地区的单位和居民

B

县环保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

C

建议省政府对该企业做出限期治理的决定

D

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

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列哪些情况可导致此次暂停审批?

A

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

B

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C

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重点污染物监管不力

D

当地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

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

B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C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级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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