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0 月,《选举法》做出修改,将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增加 20 名,将乡镇人大代表
名额基
数增加 5 名,《选举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指出,自 1997 年以来,我国五级人大代表总数特别
是乡镇人大代表数量呈逐届减少的趋势,至 2017 年底,已少了 19 万名,乡镇人大代表数量之所以减少,主要是因为撤乡并镇和乡镇改设街道。全国乡镇数量减少,街道数量加,增加的街道多数由镇改设而来,每撤并一个乡镇,就减少 40 名代表名额基数,从而造成乡镇人大代表数量大幅减少。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一:《选举法》修改为什么要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基数?
二:《选举法》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数量对于完善人大代表大会制度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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