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时使用或产生的液体闪点( )属于甲类生产。
<28℃
≥28℃
<60℃
≥60℃
关于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中,对于可燃气体,以( )作为分类的标准。
闪点
自燃点
熔点
爆炸下限
2013年9月25日,丽水云和县好万家工艺厂内一喷漆房车间发生火灾,据现场勘查,着火部位为第三层喷漆车间,内部火光四射,火势蔓延迅速。据了解,该车间内堆放了大量油漆以及木制玩具半成品,燃烧释放的烟雾掺杂着塑胶味和油漆味。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标准,该车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确定为( )。
甲类
乙类
丙类
丁类
固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是燃点和( )。
闪点
爆炸极限
熔点
自燃点
储存硝化纤维胶片的仓库的类别应为( )类。
甲
乙
丙
丁
储存爆炸下限( )的气体的仓库属于甲类仓库。
<5%
≥5%
<10%
≥10%
闪点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为( )类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特征。
甲
乙
丙
丁
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的生产类别应为( )类。
甲
乙
丙
丁
当可燃包装材料重量超过丁、戊类物品本身重量( )时,这类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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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水泥刨花板一包的净重量是20Kg,其包装物是木材材质,净重是5Kg,该水泥刨花板储存在仓库里,该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属于( )。
戊类
乙类
丙类
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