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是以( )的耐火极限为基准,再根据其他构件在建筑物中的重要性和耐火性能可能的目标值调整后确定的。
柱
承重墙
隔墙
楼板
单多层民用建筑是指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 )。
多层建筑
高层建筑
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分为( )个等级。
四
五
六
七
( )m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 )m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为单层、多层建筑。
24, 27
27, 24
54, 27
54, 24
除住宅外,其他建筑高度大于( )的非单层建筑属高层建筑。
21m
24m
27m
30m
建筑高度大于( )m的公共建筑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7
32
50
54
易燃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为( )。
A级
B1级
B2级
B3级
( )是构配件耐火性能主要的内在影响因素,决定其用途和适用性。
材料本身的属性
构配件结构特性
材料与结构间的构造方式
材料的老化性能
难燃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为( )级。
A
B1
B2
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