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29 号)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许可程序:规定 质由(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其中,对拟批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一级资质的,由公安部消防局书面复核。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29 号)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许可程序:为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持续符合资质条件,保证服务质量,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 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续期的, 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向原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申请, 并规定了不予办理续期手续的条件。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61 号)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中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 )进行一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61 号)规定,( )应当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消防档案,并统一保管、备查。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 109 号)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创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 )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 109 号)规定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 )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下列属于《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 8 第 119 号)的适用范围是( )。
《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 119 号)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对具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 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等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组织专家评审。对( )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依据。
《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 121 号)规定了调查任务、管辖分工、调查程序、复核和处理等。其中火灾事故调查一般由( )按照规定分工进行。
《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 121 号)规定:具有规定情形的火灾事故,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除依照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外的其他火灾事故,适用一般调査程序,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不得少于(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