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与会计估计相关的审计情况,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项目组成员认为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会计估计重大错报风险。
(2)在与会计估计相关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或没有出现新的信息时,项目组成员认为考虑会计估计或其估计方法自上期以来发生的变化不是必要的。
(3)项目组对甲公司某项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做出的区间估计为100万元至120万元之间,且认为使用区间估计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由于管理层的点估计为110万元,项目组成员认为错报不小于10万元。
(4)由于甲公司管理层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具有特别风险的会计估计进行了披露,项目组成员认为没有必要评价甲公司对估计不确定性的披露是否充分。
(5)针对某项公允价值会计估计,甲公司使用的自有假设与可观察到的市场假设不一致。项目组成员拟将其视为与会计估计相关的管理层偏向的迹象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要求:针对上述情况(1)至(5),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