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
某市土地管理局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某会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对土地用途、开发期限、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某公司于合同成立后,依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但来按约定的期限开发、利用土地,致使土地一直闲置。土地管理局在多次催促无效果的情况下,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土地管理局能否收回土地使用权?
试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试述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答:代理权的行使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权的行使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内积极行使代理权。行使代理权,既是代理人的权利,也是代理人的义务。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内积极行使理权。依据法律的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消极履行代理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权的行使是以实现被代理人利益为目的的,因此,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应当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不得为自己谋利益。代理人为代理行为时应尽相当的注意,以免给被代理人带来损失。委托代理人不得超越代理权限.不得擅自将代理事项转托给他人代理。代理人应及时向被代理人报告代理情况,并将代理受益及时转交给被代理人。如果代理人未尽注意义务,超越代理权限.擅自变更被代理人的指示等致使被代理人受到损失的,代理人应负赔偿责任。
(3)合法行使代理权。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当依法进行,不得逾越代理权限,也不得滥用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属无权代理,如果事后被代理人对该无权代理行为不予追认,则该行为后果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是法律禁止行为,一般属于无效。如因代理人滥用代理权,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代理人或者第三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多做几道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
某市土地管理局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某会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对土地用途、开发期限、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某公司于合同成立后,依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但来按约定的期限开发、利用土地,致使土地一直闲置。土地管理局在多次催促无效果的情况下,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土地管理局能否收回土地使用权?
试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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