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
某市土地管理局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某会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对土地用途、开发期限、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某公司于合同成立后,依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但来按约定的期限开发、利用土地,致使土地一直闲置。土地管理局在多次催促无效果的情况下,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土地管理局能否收回土地使用权?
试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
答: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共有物不分份额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共同共有具有以下特点:
(1)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共有物并没有份额之分。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时,才能确定各共有人的应有份额。
(2)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共同共有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成立的前提.没有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成立共同共有,只能成立按份共有。
(3)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同共有人对于共有物,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同时,对共有物也承担平等的义务
多做几道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
某市土地管理局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某会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对土地用途、开发期限、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某公司于合同成立后,依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但来按约定的期限开发、利用土地,致使土地一直闲置。土地管理局在多次催促无效果的情况下,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土地管理局能否收回土地使用权?
试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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