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54年9月20日下午5时55 分,中南海怀仁堂。当周恩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1197名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全票通过。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包括序言厦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表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106条,在内容上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为我国日后的完法修改提供了基础。 材料二1975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l975年《宪法》。1975年宪法共30 条,继承了1 954年《宪法》关于国家基本制度的规定,确认了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的历史事实,并首次明确规定了我国外交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材料三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1982 年《宪法》,保留了前三部宪法的基本格式, 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 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除序言外共138条。 材料四 1982年《宪法》通过以后至2004 年,以修正案方式作过四次修改。其中。 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人权和财产权等写入《宪法》。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我国的宪法在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转折时期做过三次全面修改,请回答这三次修改的优缺点有哪些? (2)我国1982年《宪法》自通过以后至2004 年,又做过四次部分修改,请问这四次部分修改采用了何种具体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缺点是什么?
“如果与宪法相抵触的立法机关法案是无效的,这种无效的法案还能约束法院,使法院有义务让其生效吗?或者换句话说,尽管它不是法律,还能如同法律一样构成可适用的规则吗?这会在事实上推翻理论上已经确立的东西,这种荒谬如此明显,当然不能坚持。……应当强调的是,确定法律是什么是司法机关的权限和职责。那些把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人们,必定有必要对规则进行阐释和解释。假如两个法律相互冲突,法院必须决定哪一个适用。如果一部法律是违宪的,而该法与宪法都适用于同一案件,那么,法院要么无视宪法,适用该法;要么无视该法,适用宪法。法院必须决定这些相互冲突的规则中哪一个管辖该案。这就是司法职责的本质。” ——摘自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书 请问: (1)上述引文提出了一些什么观点? (2)该案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论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
名词解释:违宪
名词解释:宪法实施
试比较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