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在实质上是相同的。请对此观点加以辨析。

  此观点是错误的。两者在实质上是不同的:

  (L)两者在含义上是不同的。代表资格终止是指由于某一法律事由的出现导致代表资格自行丧失。代表资格停止是指由于桌一法定事由的出现而暂时停止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2)两者的结果是不同的。代表资格终止是指代表资格的丧失,即使是法定事由消失后也不能再恢复其代表资格;代表资格停止是指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待法定事由消失后可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

  (3)两者出现的情形不同。代表资格终止的一情形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犬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辞职被接受的;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被罢免的;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丧失行为能力的,代表资格停止的情形有: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

多做几道

  “如果与宪法相抵触的立法机关法案是无效的,这种无效的法案还能约束法院,使法院有义务让其生效吗?或者换句话说,尽管它不是法律,还能如同法律一样构成可适用的规则吗?这会在事实上推翻理论上已经确立的东西,这种荒谬如此明显,当然不能坚持。……应当强调的是,确定法律是什么是司法机关的权限和职责。那些把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人们,必定有必要对规则进行阐释和解释。假如两个法律相互冲突,法院必须决定哪一个适用。如果一部法律是违宪的,而该法与宪法都适用于同一案件,那么,法院要么无视宪法,适用该法;要么无视该法,适用宪法。法院必须决定这些相互冲突的规则中哪一个管辖该案。这就是司法职责的本质。”  ——摘自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书  请问:  (1)上述引文提出了一些什么观点?  (2)该案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论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

  名词解释:违宪

  名词解释:宪法实施

  试比较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的关系。

该科目易错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