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试论宪法的特征。

  答: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将宪法与同样作为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的其他组成部分,特别是法律相比较而言的。与法律相比较,宪法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由此三个特征决定了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

  (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宪法的内容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涉及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问题。宪法基于制宪的基本理念,从根本上体现着人民主权原则、国家权力制约原则、基本人权保障原则和法治原则,从宏观上、总体性地规定控制、合理分配和保障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则,以保障人权。

  (2)完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性的问题,为了保证宪法的尊严和相对稳定性,并从形式上赋予其最高法律效力,绝大多数国家在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的程序上的要求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3)完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是指在一个国家之内,相对于所有社会主体的行为,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通常情况下,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是与普通法律相比较而言的。不言而喻,一切法律都具有效力,但宪法的效力在所有法律之中是最高的。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宪法是普通法律的制定基础和依据。 ②普通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无效。

多做几道

  “如果与宪法相抵触的立法机关法案是无效的,这种无效的法案还能约束法院,使法院有义务让其生效吗?或者换句话说,尽管它不是法律,还能如同法律一样构成可适用的规则吗?这会在事实上推翻理论上已经确立的东西,这种荒谬如此明显,当然不能坚持。……应当强调的是,确定法律是什么是司法机关的权限和职责。那些把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人们,必定有必要对规则进行阐释和解释。假如两个法律相互冲突,法院必须决定哪一个适用。如果一部法律是违宪的,而该法与宪法都适用于同一案件,那么,法院要么无视宪法,适用该法;要么无视该法,适用宪法。法院必须决定这些相互冲突的规则中哪一个管辖该案。这就是司法职责的本质。”  ——摘自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书  请问:  (1)上述引文提出了一些什么观点?  (2)该案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论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

  名词解释:违宪

  名词解释:宪法实施

  试比较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的关系。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