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郭某涉嫌参加恐怖组织罪被逮捕,随后委托律师姜某担任辩护人。关于姜某履行辩护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姜某到看守所会见郭某时,可带1-2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B

看守所可对姜某与郭某的往来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

C

姜某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而法院不同意的,法院应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D

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郭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的权利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据此,享有会见权的是辩护律师以及经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律师助理不享有会见权。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看守所条例》第31条的规定,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根据上述规定,看守所对姜某与郭某的往来信件即可进行必要的检查,也可扣留。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诉解释》第53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律师直接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的,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准许、同意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决定不准许、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据此,法院说明理由并非一定以书面形式说明。

     D项:说法正确,当选。《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据此,辩护人辩护的依据是事实和法律,且参与刑事诉讼的唯一目的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并禁止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郭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多做几道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

在A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C

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

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法院受理叶某涉嫌故意杀害郭某案后,发现其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经鉴定,叶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院审理后判决宣告叶某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关于此案的救济程序,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

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

B

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

叶某对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D

郭某的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甲将乙杀害,经鉴定甲系精神病人,检察院申请法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甲

B

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C

甲出庭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代为发表意见

D

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A

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B

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

C

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

D

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

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

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B

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C

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

D

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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