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关于甲、乙将400万元资金委托投资股市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B

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为

C

就委托投资失败,甲、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D

就委托投资失败,该受托的投资机构须承担连带责任

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决事项,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甲乙将400万元资金委托投资股市的行为,乃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的,所以不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应构成无权代理。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甲乙二人的行为虽然已经越权且超出经营范围,但这是一次性的越权行为,不构成改变经营范围的行为。

       C项:说法正确,当选。《合同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无权代理中的第三人应否承担责任,应当视第三人是否属于善意,D项表述不明确。

多做几道

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A

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

B

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处理措施

C

未征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

D

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

某央企位于某省的一家工厂,因严重污染环境,被责令限期治理。该厂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业。关于对该厂污染治理的行政处理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由所在市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

B

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

C

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并报国务院批准

D

由国家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

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A市欲建农药厂。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

A

省政府发改委

B

省人大常委会

C

省农药生产行政监管部门

D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

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

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

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

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C

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完全相同

D

居民将来主张该采石场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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