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出票日起2年未行使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未行使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未行使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未行使
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由A银行承兑,A银行在票据上注明“若票据到期时甲公司存款不足支付票款本银行不予付款”;该票据由丙公司提供保证,丙公司在票据上注明“若到期后甲公司不能支付票款,持票人必须先到法院起诉,本公司只承担补充责任”;乙公司拿到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注明“若票据到期后持票人不获付款,不能向本公司追索”。同期丁公司向戊公司签发转账支票一张,出票日为2015年3月1日,并注明付款日期为3月12日。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银行的记载不具票据上的效力
乙公司的记载不具票据上的效力
丙公司的记载视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丁公司在支票上对付款日期的记载无效
如何认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泥石流灾害发生后,A公司若想免除其违约责任,应采取哪些措施?
A公司拒绝持票人F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C公司拒绝持票人F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E公司拒绝持票人F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F公司可否向张某行使追索权?说明理由。
甲建筑公司与乙材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水泥,货款总额1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预先支付定金5万元。甲公司为支付货款而开具一张1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承兑人为甲公司的开户银行A银行,A银行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该汇票付款日期为2012年5月1日。
乙公司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丙公司收到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某工程队,以支付工程队为其建造房屋的工程款,但在背书时记载了“如果该汇票得不到付款,不得向本公司追索”的字样。工程队在2012年5月8日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当日甲公司在其银行的存款账户余额为5万元,不足以支付票据款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该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A银行的承兑记载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背书时记载的文句是否导致汇票的无效?如果后手的被背书人向其进行追索的,乙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背书记载的文句是否导致汇票的无效?并说明理由。
(5)工程队提示付款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A银行的拒绝付款理由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该汇票无效
该背书转让无效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背书日期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可以再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甲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背书转让给了丙公司,丙公司又将其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丁公司到期提示付款被拒绝,于是向丙公司行使了追索权,丙公司清偿后取得该票据并向出票人甲公司追索,则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 )。
本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的全部金额
本公司自取得票据后到甲公司清偿前发生的利息
本公司向甲公司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本公司自取得票据后到甲公司清偿前因资金周转不足造成的停工待料损失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出票人记载事项的表述中,可以导致票据无效的有( )。
附条件的支付委托
票据不得转让
票据金额仅以数码记载
银行汇票上未记载实际结算金额
甲公司签发一张由A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同时在该票据的背面注明“不得转让”,丙公司又将其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票据到期丁公司提示付款被拒,则丁公司可以向( )追索。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A银行
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由A银行承兑,A银行在票据上注明“若票据到期时甲公司存款不足支付票款本银行不予付款”。该票据由丙公司提供保证,双方在保证合同上注明“若该票据到期不获付款,则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票据到日期前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票据到期的第二天,丁公司持该票据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则丁公司可以依《票据法》向( )追索。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A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