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食品厂派采购员乙到某地采购山楂1万斤。乙到某地看货后觉得山楂质量不错,遂自作主张与丙供销社签订购买山楂3万斤的合同。采购员己回来后立即向厂领导汇报了合同订立情况,但厂领导不以为然。结果一周后,丙供销社依约将山楂运至甲食品厂。因山楂大大超过需求量,甲食品厂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甲食品厂遂拒付货款。同时对剩下的1.5万斤山楂置之不理,致其全部腐烂。为此,丙供销社诉至法院。 问: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本案应如何处理?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
某市土地管理局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某会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对土地用途、开发期限、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某公司于合同成立后,依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但来按约定的期限开发、利用土地,致使土地一直闲置。土地管理局在多次催促无效果的情况下,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土地管理局能否收回土地使用权?
试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