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李桌在集市上签订一买卖耕牛的合同。因王某所带的钱不够,双方遂约定,王某先给付一半钱.等次日牵牛时再将剩下的钱给付李某。李某便将耕牛拉回去拴在自家院子里的一棵树上。不料半夜电闪雷鸣,下起大雨。第二天李某发现耕牛被雷击死。王某到李某家牵牛时发现耕牛已死,便要求李某归还他已给付的钱。李某认为,耕牛已卖给王某,王某不但不能要回已给付的钱,而且还应将剩下的钱付清。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王某遂诉至法院。 问:耕牛的所有权是否已转移?耕牛被雷击死的风险应由谁承担?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
某市土地管理局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某会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对土地用途、开发期限、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某公司于合同成立后,依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但来按约定的期限开发、利用土地,致使土地一直闲置。土地管理局在多次催促无效果的情况下,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土地管理局能否收回土地使用权?
试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