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材料一 为7以公民权利监督和限制政府权力,美国宪法第1条修正案规定: “国会不得制定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的法律。”1923年,美国中西部最有影响的报纸《芝加哥论坛报》,因一篇报道芝加哥市政府破产的新闻内容失实,便被当地政府以诽谤罪告上法庭。为维护宪法权威,伊利诺伊州法院坚持言论和出版自由原则,判该报胜诉,并在判决书中说:“宁可让一个人或报纸在报道偶尔失实时不受惩罚,也不能使垒体公民因担心受惩罚而不敢批评一个无能和腐败的政府”。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  请根据以上材料,简要分析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

  立宪主义的实质是要通过制定法律以限制国家权力而保障人权。因此,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又可以称为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它是指一个国家存在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的法。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属于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这样的宪法可以是一个统一的成文法典,也可以是分散的一系列法典;这样的宪法在地位上可以是居于一切法律之上,也可以是与其他法律的地位相同。因此,只要是在本质上存在限制国家权力的法,而这个法或者这些法的核心价值是保障人权,那么,这个国家就存在宪法。

多做几道

  “如果与宪法相抵触的立法机关法案是无效的,这种无效的法案还能约束法院,使法院有义务让其生效吗?或者换句话说,尽管它不是法律,还能如同法律一样构成可适用的规则吗?这会在事实上推翻理论上已经确立的东西,这种荒谬如此明显,当然不能坚持。……应当强调的是,确定法律是什么是司法机关的权限和职责。那些把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人们,必定有必要对规则进行阐释和解释。假如两个法律相互冲突,法院必须决定哪一个适用。如果一部法律是违宪的,而该法与宪法都适用于同一案件,那么,法院要么无视宪法,适用该法;要么无视该法,适用宪法。法院必须决定这些相互冲突的规则中哪一个管辖该案。这就是司法职责的本质。”  ——摘自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书  请问:  (1)上述引文提出了一些什么观点?  (2)该案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论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

  名词解释:违宪

  名词解释:宪法实施

  试比较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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