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签发一张由A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同时在该票据的背面注明“不得转让”,丙公司又将其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票据到期丁公司提示付款被拒,则丁公司可以向( )追索。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A银行
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由A银行承兑,A银行在票据上注明“若票据到期时甲公司存款不足支付票款本银行不予付款”。该票据由丙公司提供保证,双方在保证合同上注明“若该票据到期不获付款,则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票据到日期前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票据到期的第二天,丁公司持该票据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则丁公司可以依《票据法》向( )追索。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A银行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背书情形中属于背书无效的有()。
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甲和乙
将汇票金额的一半转让给甲
将汇票金额转让给甲但要求甲不得对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将汇票金额全部转让给甲
下列有关票据承兑的说法正确的是( )。
定日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或者背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票据承兑后,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承兑人的票据责任解除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单位与个人均可以使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出票人是银行之外的企业组织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出票日起1个月内
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中,均记载出票金额和实际结算金额两种金额
银行汇票属于即期票据,商业汇票一般属于远期票据
2013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三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甲银行于7月12日承兑后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9月18日,C公司委托开户银行向甲银行提示付款,C公司开户银行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为由拒绝受理。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C公司向B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说法错误的有( )。
2013年12月18日之前
2014年3月18日之前
2015年9月18日之前
C公司不能向B公司追索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某公司签发汇票时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导致该汇票无效的是( )。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金额记载为“不超过50万元”
汇票上记载了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
签章时加盖了本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仅签名而未盖章
某日,A签发一张商业汇票给收款人B,汇票记载的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B依法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C获得该汇票的第2天,因车祸而死亡,该汇票由其唯一的继承人D获得。D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并依法提供了继承该票据的有效证明,E获得该汇票之后,将汇票金额改为人民币18万元,并背书转让给F,F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G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在审查该汇票后拒绝付款,理由是:(1)该汇票背书不连续。因为,C受让该汇票时,是该转让行为的被背书人,而在下一次背书转让中,背书人不是C,而是D。(2)该汇票金额已被变造。随即,付款人做成退票理由书,即为退票。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请回答下列问题:
(1)付款人可否以背书不连续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为什么?
(2)G可以向本例中的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3)对此因变造而退票的行为,如何界定当事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 )。
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
背书不连续
出票人存人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因时效而致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
甲持有一张本票,出票日期为2000年5月20日,于2003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乙持一张为期30天的汇票,出票日期为1999年5月20日,于2001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丙持一张见票即付的汇票,出票日期为1999年5月20日,于2001年4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丁持一张支票,出票日期为2000年5月20日,于2001年4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