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16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4年
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董事会职权的是( )。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修改公司章程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规模较小且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
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
执行董事
副经理
执行监事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17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2年
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公司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相关人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相关人员的是()。
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
公司监事
公司经理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东会特定事项作出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事项的有( )。
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合并、分立的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股东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