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邓小平曾经指出:“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效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 材料二 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尽快建立社会主叉的新经济体制。” 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材料三 199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对1 982年《完法》第15务的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 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再次通过对宪法序言的修正案,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任务写进宪法。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如何? (2)材料二中“社会主义的新经济体制”有哪些特征? (3)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有哪些形式?
“如果与宪法相抵触的立法机关法案是无效的,这种无效的法案还能约束法院,使法院有义务让其生效吗?或者换句话说,尽管它不是法律,还能如同法律一样构成可适用的规则吗?这会在事实上推翻理论上已经确立的东西,这种荒谬如此明显,当然不能坚持。……应当强调的是,确定法律是什么是司法机关的权限和职责。那些把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人们,必定有必要对规则进行阐释和解释。假如两个法律相互冲突,法院必须决定哪一个适用。如果一部法律是违宪的,而该法与宪法都适用于同一案件,那么,法院要么无视宪法,适用该法;要么无视该法,适用宪法。法院必须决定这些相互冲突的规则中哪一个管辖该案。这就是司法职责的本质。” ——摘自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书 请问: (1)上述引文提出了一些什么观点? (2)该案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论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
名词解释:违宪
名词解释:宪法实施
试比较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