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规定,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欠、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商业银行应当在公告的营业时间内营业,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
商业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商业银行不得在法定的会计账册外另立会计账册。
商业银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银行业金融机构构成犯罪的,银监会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业金融机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督,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监会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