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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 B

    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 C

    庚不得入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 D

    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5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根据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李明有权直接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 B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 C

    由于李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伙企业只能办理退伙结算,将李某的财产份额退还给李明

  • D

    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

    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B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C

    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D

    丁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甲、乙、丙、丁成立一个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A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执业过程中与客户串通,为客户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并私下收取客户好处费100万元;该审计报告为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法院判决A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赔偿1000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甲、乙二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时,A会计师事务所才以其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 B

    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以其财产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

  • C

    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

    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无权要求丙、丁承担责任

2016年1月,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2016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其妻子戊为唯一继承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 A

    合伙企业无须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B

    戊依法自动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 C

    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 D

    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 A

    甲、乙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B

    甲、乙、丙、丁均不得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C

    甲、乙、丙、丁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均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D

    甲、乙、丙、丁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某普通合伙企业为内部管理与拓展市场的需要,决定聘请陈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已知,合伙协议未对该事项作出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陈东应当同时具有合伙人身份

  • B

    对陈东的聘任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 C

    陈东作为经营管理人,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 D

    合伙企业对陈东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3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作特别约定。2014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 B

    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 C

    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合同对合伙企业无效

  • D

    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甲、乙、丙拟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下列合伙协议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

    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 B

    甲以其出资金额的两倍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 C

    丙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D

    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B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C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D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