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公司只生产一种产品,采用标准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期末对材料价格差异采用“调整销货成本与存货法”进行处理,将材料价格差异按照数量比例分配至已销产品成本和存货成本,对其他标准成本差异采用“结转本期损益法”进行处理。7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公司生产能量为1 000小时/月,单位产品标准成本如下:
直接材料(6千克×26元/千克) 156元
直接人工(2小时×12元/小时) 24元
变动制造费用(2小时×6元/小时) 12元
固定制造费用(2小时×4元/小时) 8元
单位产品标准成本200元
(2)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其他成本费用陆续发生。公司采用约当产量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生产费用,月初、月末在产品的平均完工程度均为50%。
(3)月初在产品存货40件,本月投产470件,本月完工450件并转入产成品库;月初产成品存货60件,本月销售480件。
(4)本月耗用直接材料2 850千克,实际成本79 800元;使用直接人工950小时,支付工资ll590元;实际发生变动制造费用5 605元,固定制造费用3 895元。
(5)月初在产品存货应负担的材料价格差异为420元,月初产成品存货应负担的材料价格差异为465元。
要求:
(1)计算7月末在产品存货的标准成本、产成品存货的标准成本。
(2)计算7月份的各项标准成本差异(其中固定制造费用按三因素分析法计算)。
(3)计算7月末结转标准成本差异后的在产品存货成本、产成品存货成本(提示:需要结转到存货成本的成本差异应分两步进行分配,首先在本月完工产品和期末在产品存货之间进行分配,然后在本月销售产品和期末产成品存货之间进行分配)。